兹有杨红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黄家岗二组1幢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7067号,建筑面积:130.6平方米,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红光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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