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广水市水产养殖“三新”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2-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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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鄂农发计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渔业发展实际情况,做好广水市水产养殖“三新”推广示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广水市水产“三新”养殖推广示范项目。

二、资金额度

按照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文件精神,级财政下达资金分配到广水市资金20万元。

三、目标任务

建成名优特色水产养殖推广示范基地1个,新增名优特色水产养殖推广示范面积100亩以上,辐射带动名优特色水产养殖面积200亩以上,项目区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四、实施主体

(一)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周边环境符合绿色生产环境条件;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家庭渔场、农民合作社等;

3.必须持有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用于水产养殖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4.水产养殖场正常运行并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主体确定

接到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后,市农业农村局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协管领导及渔业管理股工作人员的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市各名优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开展调查摸底并择优上报局党委会,经研究决定由广水市舒沁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实施地点

广水市太平镇檀树村

五、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的完善,生产所需投入品(苗种、饵料、渔药等),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设备及常规生物仪器等。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式,对列入2022年广水市水产“三新”养殖推广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20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包括实地检查指导、项目进度通报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监管工作,包括项目建设、生产、监管、指导、验收,开展绩效评价,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项目任务清单要求;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完备。

(二)严肃纪律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同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三)搞好总结宣传。市农业农村局要按时进行项目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同时充分挖掘名优特色水产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中的先进典型和产业扶贫好经验,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名优特色水产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的良好氛围,提升广水市渔业产业化、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品牌化水平,推动我渔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广水市水产养殖“三新”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及时在广水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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