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吴继英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区别对待私立学校校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广水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学生乘车安全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校车管理。学生接送主要依托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私立学校学生因父母在外打工,无人接送,确需组织学生集中乘车的,学校可自行购买国家标准设计的专用车辆,完善相关手续,提交校车标牌申请,经公安交警大队办理校车标牌登记,即可接送学生。
二、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管,掌握情况,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开展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正规学生接送管理模式,严控安全风险。教育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私立学校认真调查和统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协助学校、学生家长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行协调合作,联合制定学生乘车方案,确保学生接送乘车要做到“四定”,即定车、定司机、定人数、定随车看护人员,并公示收费标准及签订各方责任书。
四、加强教育宣传,构建全民监管良好氛围。教育局和学校将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告知“黑校车”的危害,动员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同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学校、街道、乡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积极参与和监督校车安全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职工、家长、学校保安员、村组协管员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真正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治化社会氛围。
2020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