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时、定期暗查与排查相结合,对生态环境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排除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2.落实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积案领导“包保”机制》,对雅都、华鑫、姚文广废品收购、中粮、永阳5起信访积案进行及时化解,把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
3.及时调处群众信访问题。2021年,共受理299件、处理299件。2022年1至6月份,共受理98件,处理98件,处理率100%。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1.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时、定期暗查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的形式,精准研判,妥善应对生态环境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
2.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调处群众信访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2日)向广水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反映。
联系人:聂志伟 电话:0722-7025409
广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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