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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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民政发[2020]5号

关于印发《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镇(办)民政办公室、财政所:

现将《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水市民政局     广水市财政局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2日

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民政厅、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结合广水市实际,特制定广水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三年(2020-2022年)改造提升方案。

一、基本情况

广水市拥有2家市直福利院和18家农村福利院,基本状况如下:共有床位1682张,入住院民570人。其中城乡特困人员444人,社会老人126人,全失能88人,半失能111人;现有工作人员116人,护理人员67人。

我市福利院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这20家福利院多为老旧房屋改造而成,尤其是农村福利院,房屋布局不合理,老旧破损严重,墙体有漏水渗水、围墙倒塌、消防设施、安全扶手、疏散通道等都存在着安全隐患。

二是福利院规模较小,床位少。福利院因长期政策要求接收对象只能是自愿入住的特困老人,因此福利院的规模和床位设计之初就受到了限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老政策的放开和传统养老观念的打破,养老需求逐年旺盛,福利院供需需求严重失衡。

三是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只解决了吃穿住等基本需求。仅一家养老机构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护理人员、护理床位严重不足,失能半失能护理能力欠缺,精神护理人员、集中照护缺失,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要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基本形成市、镇(办)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提升的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确保到2022年前,改扩建1所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新建2所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新建1所精神康复福利院,分批次公建民营农村福利院,实现市、各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体系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齐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服务质量大提升。

三、重点任务

1.改扩建一家所半失能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筹措资金3500万元,利用市社会福利院的空余场地扩建成广水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增加护理床位200张,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人均床位面积50平方米,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的照护单元,计划2020年启动项目,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广水市社会福利院转型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后,可以集中接收全市所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 和社会上行动不便的老人,配置有专业资质的护理人员,由他们集中照护失能半失能老人,改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感。

2.新建两所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筹措资金7000万元,在广水市东部和西部各建一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成后增加床位400张,计划2021年启动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选取两个交通便利又辐射较大且离医院近的地点,建设成为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人,又能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托、日托和临托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3.新建一所精神康复福利院。筹措资金3600万元,在广水市新建一所精神康复福利院,预计床位300张,建筑面积达15000平方米,重点解决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护理问题,特别是特困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供养问题,计划2021年启动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广水市精神康复福利院建成后,配置专业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可以对全市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看护、生活照料、康复治疗等服务,基本解决我市重点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和医疗困境。

4.推动农村福利院公建民营。目前,农村福利院的入住率逐年降低,床位空置率和资源闲置率增高,护理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因此,对农村福利院进行公建民营迫在眉睫。福利院公建民营模式,就是由政府来搭台建设福利院的基础设施,放开经营权、管理权和服务权,通过承包、租赁、委托运营等方式,让有资质的民营养老机构经营福利院,在保障公益性质不变的基础上,不仅可以改善入住老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而且可以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质量;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负担,而且可以给民营养老机构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个多赢的模式。

2019年,骆店镇农村福利院已公建民营成功。2020年,陈巷镇农村福利院已成功竞标,正在对该福利院进行改造提升。对剩余的16所农村福利院,选取基础条件较好且权属明确的在三年内分批次地进行公建民营,计划在2022年底前完成。

5.改造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投入资金68万元,完成了18个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的工作任务,按每2人配置1台1.5T空调的标准,确保老人温暖安全过冬。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余店、兴隆、十里、李店四个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任务,重点进行消防改造;对剩余14家农村福利院的“平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筹措资金100万元,对广水市社会福利院进行消防改造。2021年,筹措资金200万元,完善市直两所福利院的医养结合功能。

6.推动一批老旧、规模小的农村福利院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将服务功能弱、供养需求量小的农村福利院通过特困人员转移安置、基础设施添置和改造等一系列整改后,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周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提供基本照护服务。对位置远、设施差、人员少、管理乱的农村福利院统一规划整合和撤并,重点对房屋建筑及设施按照功能性质合理分区并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成娱乐室、康复室、休息室、图书室和厨房等;有条件的可增加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功能,设置照护型床位,增强基本照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三年改造提升具体项目的选址、方案制定和实施,时间节点安排、指导实施、工作评估、监督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等。发改部门要将新建和改扩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纳入社会兜底工程,及时进行项目的申报。财政部门要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的经费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新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选址及供地计划。

2.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在全面摸排辖区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供养能力、运营状况、服务水平等情况和特困人员数量、生活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年的项目计划、时间节点安排、改造标准、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等,切实做到精准建设、精准改造、精准提升。改造提升的项目应符合重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应主动接受发改、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指导项目建设,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建设、消防、食品、医养等规定要求。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改造提升资金,主要由市县筹集,积极争取省级补助。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社会服务兜底工程资金重点支持。合理设置属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购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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