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龄津贴精准、及时发放,避免出现错发、漏发、重发现象,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高龄津贴核查比对工作机制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广水市高龄津贴核查比对工作机制,通过精准的数据比对和严格的核查流程,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准确无误,杜绝错发、漏发、重发等现象,实现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核查主体与职责分工
( 一 )村(居)委会职责。作为高龄津贴核查的基础环节,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高龄津贴的老人进行初步信息收集与核实。包括上门走访,确认老人实际居住情况、身体状况及生存状态;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的真实性;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协助其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实际生活状态的调查核实,如实填写调查情况记录。对于长期在外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留存相关记录。 同时,每月对辖区内已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生存状态进行动态跟踪,对享受人员进行公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将更新人员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镇(街道)民政办职责。承担审核职责,在收到 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村(居)委会核实情况的真实性。通过向镇(街道)派出所户籍信息、 卫生院掌握的死亡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方式,进一步核对申请人年龄、户籍及是否健在等信息。每季度采取数据共享、电话了解、视频通话、上门走访、邻里访问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对于异地居住、重病、重残等特殊高龄老人群体要重点核查,不得要求行动不便、体弱多病的老人到场审核。根据审核结果, 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并将新增、变更、停发等 人员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校准发放人员台账。
(三)市民政局职责。负责最终审批工作,在收到镇(街 道)民政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与殡葬所火化数据、卫健 和人社部门人口死亡数据及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进行全 面比对,综合各项数据信息,提出审批意见。加强对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发放人数的5%,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动态信息,防止虚报、错发、漏发、重发等问题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镇(街道)民政办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在每次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前,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再次比对,比对出的问题数据及时反馈给镇(街道)民政办进一步核查,确保发放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负责维护湖北省养老服务平台高龄津贴系统,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 实时更新,为核查比对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
(四)其他相关部门职责。1 .公安部门职责。提供户籍信息,包括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户籍登记、注销、迁移等数据。协助民政部门核实高龄津贴领取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户籍状态,确保发放对象身份真实、户籍准确。及时与民政部门对接因户籍变动可能影响高龄津贴发放的人员信息。2. 人社部门职责。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特别是80 周岁及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的数据及死亡数据。通过比对,核实高龄老人是否有未申报情况,避免年龄已满足还未纳入高龄补贴现象发生。与人社系统中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数据相结合,为民政部门判断高龄津贴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提供参考依据。3.卫健部门职责。提供80周岁以上老人死亡数据 与民政部门对接,避免享受高龄津贴对象死亡后仍在发放名单中减员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三、核查流程
(一)申请受理阶段。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或其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高龄津贴申请,提交身份证、 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填写《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二)村(居)委会核实阶段。村(居)委会在受理申 请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申请 人实际生活状态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在外市或外省居住的申请人,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调查核实,并留存视频资料。根据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结果,村(居)委会提出审核意见, 上报镇(街道)民政办。同时,将新增、变更、停发等人员信息录入系统,更新发放人员台账。
(三)镇(街道)民政办审核阶段。镇(街道)民政办 在收到村(居)委会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通过与多部门数据比对,进一步核实申请人信息,并对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每季度进行全面核实确认。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新增、变更、停发等人员信息录入系统,更新发放人员台账。
(四)市民政局审批阶段。市民政局在收到镇(街道) 民政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与多部门数 据进行再次比对,综合各项信息提出审批意见。对审批通过的申请,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审批不通过的申请,通知镇(街道)民政办并说明原因。在每次资金发放前,利用各部门对接的数据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发放数据准确。
(五)动态核查阶段。村(居)委会每月对辖区内高龄老人生活状态进行核实;镇(街道)民政办每季度对辖区内 所有享受高龄津贴老人进行全面核查;市民政局每半年组织 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死亡、户籍迁出、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及时办理停发手续;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老人,按 照申请流程及时纳入发放范围。
四、数据比对方式与频率
(一)部门内部数据共享与比对。市民政局内部加强养老、殡葬等业务数据共享。各业务科室每月将掌握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整合,并加强数据之间的比对,对问题数据及时核实处理。
(二)多部门数据比对。建立与公安、卫健、人社等部 门的数据比对机制。市民政局在审批环节及每次资金发放 前,运用在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信息数据,与公安部门户籍人 口数据(核实户籍信息及人员生存状态)、卫健部门人口死 亡数据(掌握因病死亡人员信息)、人社部门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人员死亡数据(确认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情况)进行比 对。比对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常规比对,在审批和资金发 放关键节点加密比对。
(三)数据比对结果处理。对于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如信息不一致、疑似死亡未停发津贴等情况,市民政局及时将问题数据反馈给相关镇(街道)民政办,镇(街道)民政 办组织村(居)委会进行再次核实。核实后,对于确实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及时办理停发手续,并追回多发的津贴资金; 对于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及时更新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五、问题反馈与整改机制
(一)建立问题反馈渠道。村(居)委会、镇(街道) 民政办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关于高龄 津贴发放的问题,均可通过专门的问题反馈渠道向上级部门 报告。问题反馈渠道包括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在政务 服务大厅及村(居)委会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确保 问题反馈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二)问题核实与整改。市民政局在收到问题反馈后, 及时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核实。对于情况属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涉及错发、漏发、 重发津贴的,及时进行资金调整和补发、追回等处理;涉及 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整改完成后,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问题反映人,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 、附则
本工作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上级政策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本工作机制由广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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