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1)
  • 发布时间:2020-12-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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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五林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0日抽自广水市五林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抽样编号为SC20420000488700538,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2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SP3303),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饮用水共生产200桶,规格18.9L/桶,成本价2元/桶,批发价3元/桶,货值金额600元,获利200元。至案发时,各经销商已全部销售,消费者已使用无法召回。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非法所得200元,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罚没共计52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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