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五林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0日抽自广水市五林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抽样编号为SC20420000488700538,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2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SP3303),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饮用水共生产200桶,规格18.9L/桶,成本价2元/桶,批发价3元/桶,货值金额600元,获利200元。至案发时,各经销商已全部销售,消费者已使用无法召回。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非法所得200元,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罚没共计52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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