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33)
  • 发布时间:2021-04-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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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每天生活超市销售的酱菜、本色银耳和香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抽自广水市每天生活超市销售的酱菜、本色银耳和香芹,抽样编号为XC21421381613300067、XC21421381613300068、XC21421381613300072,经检验,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和克百威、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2月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BZF2101F073-0067、BZF2101F073-0068、BZF2101F073-0072),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酱菜共购进6公斤,进价11.6/公斤,售价13.96元/公斤,货值金额83.76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14.16元;本色银耳共购进3.75公斤,进价72元/公斤,售价79.6/公斤,货值金额298.5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28.5元;香芹共购进5公斤,进价5.2元/公斤,售价5.98/公斤,货值金额29.9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3.9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6.5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5046.56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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