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32)
  • 发布时间:2021-04-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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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应山青松超市销售的大黄姜、青芹菜和辣兔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抽自广水市应山青松超市销售的大黄姜、青芹菜和辣兔腿,抽样编号为XC21421381613300055、XC21421381613300056、XC21421381613300063,经检验,铅、克百威、氧乐果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2月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BZF2101F073-0055、BZF2101F073-0056、BZF2101F073-0063),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大黄姜共购进15公斤,货值金额149.9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64.9元;青芹菜共购进5公斤,货值金额37.7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12.7元;腊兔腿共购进20公斤,货值金额685.69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125.69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03.2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5203.29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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