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应山青松超市销售的大黄姜、青芹菜和辣兔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抽自广水市应山青松超市销售的大黄姜、青芹菜和辣兔腿,抽样编号为XC21421381613300055、XC21421381613300056、XC21421381613300063,经检验,铅、克百威、氧乐果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1年2月5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BZF2101F073-0055、BZF2101F073-0056、BZF2101F073-0063),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大黄姜共购进15公斤,货值金额149.9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64.9元;青芹菜共购进5公斤,货值金额37.7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12.7元;腊兔腿共购进20公斤,货值金额685.69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获利125.69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03.2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共计5203.29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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