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5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5版)》《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落实。
附件:
《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5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5版)》《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5版)》.pdf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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