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时间:2016-08-23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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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广水市公安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水市公安局(地址:广水市十里办事处辉盛路特1号,电话0722-6248003,邮编:432700)。

、概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专门配备了1名主管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制度。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发布、更新等工作,并确定了专、兼职信息员2名。制定了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加强信息采编,及时上网公开。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信息编写规范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归类,编制了《广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广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梳理出的公开信息全部录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三)强化监督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我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检查,以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一方面,将信息报送、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局主要领导多次对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务内容一律不得上网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全部经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密后才可发布,确保了政务信息既能及时有效发布、又不泄露秘密,做到了政务信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开展业务培训,推进电子政务。我局十分注重电子政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网络信息中心举办的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培训班,并经常邀请电子政务办专业人员来局指导工作,使具体操作人员了解掌握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协同平台系统的应用功能,熟悉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和要求,能熟练应用区协同平台,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硬的人员参加保密工作培训班,为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信息公开、推进电政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到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部门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1人。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直接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网络宣传不够,公众通过网络进行查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多。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还应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广水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依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2.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公文类信息。继续推行重大决定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络建设内容,及时回复群众网络来信来访,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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