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809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政办电〔2018〕3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03-29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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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办电〔2018〕3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各地各部门每周要对本单位政府网站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栏目内容未更新、断链错链、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市网络信息中心要每天对政府各子网站进行抽查,每周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巡察发现的不合格网站进行通报并约谈负责人。

二、建立工作台账机制。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做好记录,并建立日检查工作台账。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要安排专人每周检查网站运行和信息更新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记录情况将作为年终责任目标考核依据之一。各镇办、各部门亦要相应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日常检查,如实记录每次网站自查、信息更新等情况。

三、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工作责任心强、知网、懂网的年轻干部负责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录入及联络工作,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各镇办、各部门将单位网站分管领导和具体从事网站业务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于2月28日前报送市电子政务办,联系电话6233733,传真6232901)

四、建立工作周报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电话6233733)报送本单位网站本周运行维护情况,有问题报整改情况,无问题报下一步工作安排。对不按时报送网站工作情况的单位,将一月一通报,并约谈单位相关责任人。

五、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镇办、各部门在网站发布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采集、审核、录入、报送等环节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加强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要根据本单位网站的栏目设置,制定和完善信息内容更新清单,明确日常更新、定期更新、随时更新的类别、时限和主体,及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信息,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据准确。严禁各镇办、各部门网站转载未经其他单位官方网站授权的信息,如转载的信息已经授权,要在转载页面上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六、建立检查抽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实行每周网站检查抽查制度,对全市40个部门、17个镇办网站检查实行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的政府网站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到位的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各镇办、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网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网站管理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追究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无专人维护,且问题较多的网站,将坚决予以关停。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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