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迅速研究部署,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主导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分别于6月28日和12月28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督查室(各责任单位相关落实情况提前3日报牵头单位汇总)。
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2%。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4.居民收入稳步增长。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全面完成考核目标。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考核目标。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二、开创现代产业体系新局面
打造新型工业。
7.引导智能制造、钢铁冶金、新型能源产业与风机产业关联发展、配套发展,致力做大做强风机生产基地。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8.高起点建设精细化工园。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十里办。
9.加快京桥风电、龙门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成为新财源产业。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广办、武胜关镇、杨寨镇、吴店镇。
10.支持三峰透平、毅兴智能等企业上市,打造行业领军企业。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人行、经济开发区。
11.培育更多“隐形冠军”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全年转化科技成果12项以上。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壮大现代农业。
12.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力争全年新增新型农业市场主体380家以上。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13.支持大自然农业、松淳蛋业、瞬腾科技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力争全年新增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80亿元。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升级第三产业。
14.加大中华山、黑龙潭景区开发力度,加快实施总投资1.5亿元的三潭景区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康养旅游。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及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15.依托吴店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群,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吴店镇。
16.进一步完善观音、桃源、土门、梅庙、兴河、丁湾、泉水等美丽乡村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乡村旅游品牌。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三、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发展特色农业。
17.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小龙虾、优质木本油、猕猴桃、特色蔬菜、名优茶等新型特色产业,巩固提升优质稻、吉阳大蒜、食用菌、胭脂红桃等传统特色产业,促进特色农业规模壮大、效益提升。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支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区,推进农旅、农商、农文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18.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力争新认证“二品一标”3个,提升广水特色农业品牌影响力。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建设美丽乡村。
19.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形成以107、316、346国道为轴线,以十蔡线、平洑线、牛程线、余泉线、三李线为支线的示范带,促进美丽乡村连点成线、串线成片、聚片成面,绘就广水版“富春山居图”。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20.完成107国道广水段生态长廊建设。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广办、武胜关镇、杨寨镇。
21.完成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责任单位:长岭镇。
22.建成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广水连接线,支持随信高速公路建设,形成“桥接汉襄”“融通鄂豫”重要通道,下好区域融合发展“先手棋”。建设“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完善农村路网体系。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夯实农业基础。
23.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应用,规范转包、入股、托管行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24.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湖泊局、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25.推进余店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打造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全域土地整治示范区。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余店镇。
26.加快鄂北水资源配置广水配套工程建设,配合完成“引徐济安”工程。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相关镇办、经济开发区。
27.启动实施广水河综合治理、虎山河闸改造等项目,进一步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相关镇办、经济开发区。
28.启动凤凰220千伏、双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持续改造升级电网,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广办、武胜关镇。
四、开创品质广水建设新局面
提高基础设施档次。
29.完成环城东路、广办中心客运站道路建设,改造四贤路,整治提升一批城区分支道路,优化城市路网体系,打通城市内循环。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应办、广办、十里办、城郊办、经济开发区。
30.完成火车站站前广场、“四馆三中心”建设,启动双桥邻里中心、北门客运站停靠点建设,加快推进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应办、十里办、城郊办、武胜关镇。
31.完成飞沙河水厂、广水二水厂、霞家河水厂改扩建。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广办、武胜关镇、蔡河镇。
32.扎实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促进集镇完善规划、强化功能、改善形象、提升品质。深入开展“气化乡镇”行动,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33.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基地、一走廊、一新区”城镇空间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34.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打非拆违行动。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35.开展禁鞭专项整治。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应办、广办、十里办、城郊办、经济开发区。
36.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镇办、经济开发区。
37.完成护城河南门小河沟环境综合治理。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办。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38.扎实整改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污染、施工扬尘治理,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用监管,常态化推进秸秆禁烧管理,促进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稳步上升。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及镇办、经济开发区。
39.建设污泥处理厂,推进城市商住小区、学校、医院、宾馆排污许可和截污入网工作。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五、开创动能接续转换新局面
主攻招商引资增强发展活力。
40.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延伸污水、天然气管网,以高质量园区承载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41.实施新兴产业和优势项目差异化招商,深入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委托招商,力争全年引进资金105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0个。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42.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集成改革,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43.支持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力争全年河砂尾矿国有经营收益突破1.5亿元。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水利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4.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实“一驻六挂”“旬早会”等制度,强化“一企一策”“一项一策”“项目秘书”“土保姆”帮扶,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科技经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六、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45.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管控,确保疫情不反弹。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4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建成镇办卫生院发热门诊,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47.加快传染病大楼和市一医院专科综合大楼等公卫设施建设。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各相关医院。
48.着力消除城区“大班额”,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落实教师补充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9.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50.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着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51.保持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52.推进工伤、失业保险扩面,提升社保质量水平。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53.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促进医保支付优化便民。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54.改造老旧小区25个,启动夏家畈、九龙河安置区建设,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相关镇办、经济开发区。
55.落实优抚政策,建设二级优抚医院,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升双拥共建工作水平。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56.深化“平安广水”创建,落实“一村一辅警”,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守护广水平安。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
57.加强应急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全面排查道路危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守牢安全底线。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58.启动“八五”普法,加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持续推进法治广水建设。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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