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797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政发〔2017〕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07-21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水市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21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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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度广水市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3日


2017年度广水市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全市审计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经济工作主线,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新常态下我市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我市的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财政政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减少财政资金存量、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每季度开展审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上级审计机关上报审计情况。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采取“同级审”的方式,以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三)扶贫资金审计(省定)

  采取“同级审”的方式,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揭示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重点不突出、对象不精准、整合不力、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2017年4月初开始,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省定)

  采取“交叉审”的方式,以促进维护各项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重点关注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政策落实和保障水平,以及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2017年8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9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2014至2015年度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审计(省定)

  采取“交叉审”的方式,以促进规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水库充分发挥防洪、抗旱、灌溉等功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效益为目标,全面摸清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项目工程计划实施、建设管理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情况。

  2017年9月初开始实施审计,11月20日结束现场审计,12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定)

  采取“同级审”方式,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因地制宜地聚焦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并选取2个左右重点领域进行审计;

  2017年4月初开始实施审计,5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7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本级审计项目计划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市财政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计划完成、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和财政收支等情况,并适当延伸审计其他财政性资金较多的部门和单位。2017年9月中旬前完成。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对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城投公司、市工业基地管委会等8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在全面掌握2016年度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编制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四)重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对市政工程、水利、交通、移民、教育、土地等行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审计,在全面摸清重点投资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和重大采购情况的基础上,严查偷工减料、高估冒算及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全面评价项目绩效情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实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为目标,以“权力运行、依法行政、责任落实、廉洁从政”为重点,对市党史市志办、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一医院、广水街道办事处、陈巷镇、关庙镇等11个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完成广水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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