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0284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1-29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关于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销号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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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我局承担的鄂北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工作,此项任务反馈的为:

针对该问题我市制定了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1、出台《广水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管理办法》。

2、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广水河、应山河两河治理工作,对各养殖场下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整改建议书》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书》。

3、严禁河道放养,督促应山河、广水河沿河两岸“限养区”内的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1、广水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9日出台了《广水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对三区进行了调整。

2、对应山河、广水河两岸养殖场重新进行了梳理,发现养殖问题已完成整改。

3、成立专班对两岸养殖,河道养鸭进行了整治。

4、截至2020年12月30日,河道养鸭,畜禽养殖无污水直排。

5、全市实施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县推进,接受760家,1000多个分项的建设与治理,2020年12月25日已全部并接受第三方验收;至2020年底我市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为100%,畜禽粪法综合利用率91.78%。

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和销号。

特此说明!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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