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3-5579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营商办发〔2023〕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1-08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工作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1-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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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要求,推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现将《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工作清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制,定期研究、调度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针对每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都要逐项细化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的改革事项,要强化工作力量,配强人员队伍。

二、切实狠抓督办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速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每月15日前,各单位要向市营商办报送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由市营商办汇总后报送到随州和省营商办。市营商办将联合市综合督查办把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加强监督考核,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切实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多形式、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选树一批正反典型,推动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向省、随州市有关部门报送宣传材料,推介广水营商环境工作经验,打造广水营商环境品牌优势,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附件:广水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工作清单

广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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