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广水市财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19-02-06
主题词 信息来源 广水市财政局
编辑 广水市人民政府 审核 广水市
关于《广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9-02-06 10:10
  • 审核人:广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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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卡的功能

(一)方便快捷,减少现金流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公开透明,资金电子支付,全面反映资金流量;

(三)动态监控、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革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二、公务卡适用范围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如: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及零星采购等,单次消费额度在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零星小额商品服务支出。(附:广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三、公务卡管理

公务卡由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办理,个人公务卡限一人一卡。公务卡的透支额度为1万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与代理银行商定。

四、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持卡人在公务活动支付结算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刷卡支付,并需取得刷卡消费签购单、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必须在发卡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还款。

五、发卡代理银行的选择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应为财政局审核认定的零余额账户所在银行。各代理银行不得跨越代理预算单位范围发放公务卡。

六、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公务人员、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笔金额在200元以下的公务人员差旅补助费;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财政局批准的支出项目。

七、各方的职责

(一)财政局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的管理与监督,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政策解释工作。

(二)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要加强代理银行的管理工作,对代理银行违规开设公务卡账户、违规提取现金的,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大对本单位公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四) 发卡代理银行要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本行柜面业务、网金系统,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给予更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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