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河长巡查流于形式、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发现和解决。
二、整改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层层压实各级河长巡河履职责任,督促各级河长对涉河涉水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矮围整治。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完成78处非法矮围(即筑坝拦汊)的清理整治。
(二)河湖巡查。2024年以来河长办协调市级河长和各联系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累计巡河244次,解决问题178个,河湖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巡查督办。开展河湖巡查督办工作,2024年以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督办工作,印发督办函、工作提示等34次,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实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协调各联席单位落实河湖长责任,保障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地有效。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向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6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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