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加强森林火灾源头治理能力,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按照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区吸烟等引发火灾的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特大解森林火灾风险,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维护随州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方法步骤及内容
(一)治理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2021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二)行动方式。林业局森林防火中心、各镇办林业站、各森林资源管护站,各国有林场,三潭风景区,工业基地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针对省森防指、省林业局林火卫星监测热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检查。
(三)开展野外火源治理行动。重点围绕林区及林田结合部区域和荒田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治理在高火险天气期间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住,劝阻不到人,报告不及时等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2、违规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疏堵不到位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3、违规野外吸烟用火。重点治理进山入林旅游休闲、放牧、疫木清除、电力工程施工人员、建设工地施工人员、生产作业等人员携带火种或在林区吸烟问题。
4、违规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隔离带、林区焊接、切割、爆破、演习打靶、施工作业动火等隐患问题。未落实野外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5、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军事训练和演习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
6、旅游休闲违规用火。治理在林区、旅游景区、野外野炊、篝火晚会、烧烤、燃放孔明灯等行为。
7、“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四)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查处林区及山、林、田结合部所有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违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野外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墓地和野外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批准在林区施工,搞电焊、切割、爆破、冶炼,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烧隔离带和在野外违规烧荒、烧农作物遗弃物等行为。
4、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肆意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林业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森林资源股、森林防火中心、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资源管护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各地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专项行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聚焦重点发力。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要加强卫星遥感、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地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采取超常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民俗用火。
(四)推进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要加快“防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深化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局森林防火中心负责于2021年4月27日前报送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 表1), 6月23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0月23日前报送违 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12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附:1.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2.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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