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方案》和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等职能作用,提高服务效能,为推进广水疫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活动,以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关键,满足企业发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涉企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法治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当好“无事不扰 有求必应”法律服务店小二。
三、工作内容
1.统筹司法行政服务力量,汇聚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工业园区司法所、法律服务站、律师调解室,设立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参与企业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矛盾排查化解;做优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利。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力量深入园区,提供“贴身式”“保姆式”服务。
2.开展法治体检。加强对体检结果的运用,对普遍性问题,要研究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形成一般性风险防范指导;对个性化问题,通过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
3.制定契合适合园区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根据园区产业发展的实际和发展趋势,充分听取园区企业和广大员工意见建议,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方便园区及企业按照清单寻求法律帮助。摸清企业对法律服务能力水平的认可程度,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主动回应企业法律服务诉求,强化企业一线法律“获得感”。
4.组织法治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为园区企业及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民法典宣讲团和法律服务团集中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和运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重点围绕修订的合同、民事诉讼、债权债务、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实施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新时代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规章、法律热点问题,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和惠及率,坚定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是新形势下实现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各相关股室、处、所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加强与工业园区、商会、协会沟通联系,整合法律服务力量,形成服务合力。
2.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股室、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要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安排部署上来,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依法履职服好务。各企业法律顾问要思想积极、行动积极、服务积极,对接企业、对接需求,实现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经济发展。
3.注重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服务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附件:1.广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领导小组
2.广水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团
广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 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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