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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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16-08-26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 |
编辑 | 广水市人民政府 | 审核 | 广水市 |
关于《广水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问:制定《广水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答: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有效组织税收收入,保障税费征收,故制定《广水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二问:什么是税费征收保障工作?
答: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旨在以税费征收保障网为依托,以税费信息传递和联合控管为重点,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税费征收保障机制,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和信息管税新模式,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问:综合治税的税收成员单位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 15号)第28条,“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修订完善《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将国税征管保障工作纳入适用范围。建立健全全省各级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国税、地税、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工商、质监、公安、住建、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产管理、海关、交通、水利、环保、人行、保监、残联、国资、教育、科技、民政、司法、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审计、体育、物价、法院、外国专家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税费征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内容、方式、时限、采集标准与交换流程,完善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机构、岗位和人员具体负责税费征收保障相关工作,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国税、地税部门的涉税费信息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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