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场景式服务导读::
这里是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领域场景式服务,如果您想学考驾照,或是有车族,想办理有关驾驶证、机动车或道路运输等相关业务,这里有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如果您有问题需要反映,本服务提供了咨询和投诉服务电话。本服务竭诚为您提供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指引性帮助。
请点击下面的办理事项名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类型。
驾驶证业务
机动车业务
交通运输业务
6、电子监控处理
5、驾驶证补换领
4、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2、异地考试预约
1、本地考试预约
广水市2025年第1号客运班线备案事项变更审定意见通知书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用户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型牵引挂车(C6)、三轮摩托车(D)、两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考试预约。
普通预约模式: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区域、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在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办理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考试时间)前一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应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优先预约模式:驾驶人考试优先预约业务仅针对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普通考试预约
【科目确认】→ 【业务须知】→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优先考试预约
【科目确认】→ 【业务须知】→ 【切换优先优先】→ 【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 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科目确认】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预约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业务须知】。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3【选择场次】。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考试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3:【选择场次】
【说明】
界面会显示用户预约本科目的当前优先级排名。系统按照以下规则生成用户优先级排名: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该排名仅供参考,以最后的公示结果为准。
系统提供两种预约模式:自主选择考试场次,服从系统安排考试。
【操作】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日期和考试地点,点击【查询】,会显示对应的可预约的考试场次。
如果选择自主选择考试场次的模式,系统会显示用户选中的预约申请起止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如果选择服从系统安排考试的模式,系统会在用户选中的预约申请起止时间段内的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考试场次,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4:【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预约】完成考试预约。
优先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科目确认】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预约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业务须知】。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3【切换优先预约】。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考试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3:【切换优先预约】
在该步骤,若用户满足优先预约条件,系统会显示 切换至优先预约链接,点击【切换至优先预约】进入步骤4【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步骤4:【优先预约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阅读优先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注:本步骤仅在本电脑第一次优先预约时会显示。
步骤5:【选择场次】
【说明】
学员优先预约时,可以选择具有空余优先预约名额的考试场次进行预约。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优先预约模式下,只提供自选模式
【操作】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日期和考试地点,点击【查询】,会显示对应的可预约的考试场次。
选择预考的场次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发送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预约】完成考试预约。
注意事项
1、 申请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2、 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3、 系统将在预约结果公示时间当天安排考试,用户可以通过网办进度、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短信及时获取预约结果。
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或C2)、三轮摩托车(D)、两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异地考试预约。
普通预约模式: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区域、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在停止接受考试预约申请前,用户可以在互联网办理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当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应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优先预约模式:驾驶人考试优先预约业务仅针对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每个科目可以在互联网优先预约1次考试。学员优先预约时,按照公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计划,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考试场次提出考试预约申请。只要预约申请成功且学员不存在其他法规规定的不符合考试预约情形,就安排考试。
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异地考试预约】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注册的个人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异地普通考试预约
【选择考试科目】→ 【选择考试地市】→ 【阅读业务须知】→ 【选择考试地点】→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异地优先考试预约
【选择考试科目】→ 【选择考试地市】→ 【阅读业务须知】→ 【选择考试地点】→ 【选择场次】→ 【确认并提交】
♦ 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异地普通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选择考试科目】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考试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预约的地市,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普通预约】进入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注:【开始优先预约】按钮,在不满足优先预约条件时不会显示。
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场地,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步骤5:【选择场次】
系统会显示有效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预约申请信息】完成考试预约。
异地优先考试预约流程
步骤1:【选择考试科目】
在该步骤,会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用户需选择考试科目,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步骤2:【选择考试地市】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预约的地市,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优先预约】进入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步骤3:【阅读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考试预约业务须知,在阅读完毕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步骤4:【选择考试地点】
在该步骤,用户需选择考试场地,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选择场次】。
步骤5:【选择场次】
系统会显示有效时间段内的所有的考试场次列表,用户可以选择某一场次或者多个场次进行预约,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6【确认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步骤6:【确认并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预约信息,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预约申请信息】完成考试预约。
注意事项
1、 申请预约考试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预约考试的相关要求和责任。
2、 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3、 系统将在预约结果公示时间当天安排考试,用户可以通过网办进度、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短信及时获取预约结果。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受理机构:广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18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817166
交通指引公交:1路公交车直达三里河交警大队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符合许可要求;
2、当事人提出申请;
3、资料真实、齐全、有效;
4、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含安全文明)成绩合格。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代码信用证书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1.3、居住证
1.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4、办结;5、送达
办理流程图如下:
许可收费:
1、驾驶证工本费 2元/证
2、科目一考试费 50元/次
3、科目二考试费 150元/次
4、科目三考试费 230元/次
5、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论考试 免费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626162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湖北政务服务网
在线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事项名称: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受理机构:广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地点: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应十大道18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6281110
交通指引公交:1路公交车直达三里河交警大队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居住证
2、《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3、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申请人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1张(可现场照相)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2、联网审核;3、审批;4、制证办结
许可收费:
驾驶证工本费2元/证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722-6261620
监督投诉方式 0722-12345
网址链接:湖北政务服务网
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损毁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本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遗失补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存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超龄换证: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网上办理超龄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实人认证的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填写申请信息】→ 【用户申告】→ 【选择取件方式】→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 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驾驶证补换领流程
步骤1:【填写申请信息】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可办理的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类型并提供给用户选择,用户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存在有效的驾驶证照片,如果存在,用户确认弹出照片是否作为驾驶证照片,选择“更换照片”,用户提交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选择“继续办理”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如果不存在,用户需先上传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如果需要认证,弹出二维码,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扫码成功后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果不需要认证,界面直接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提交】。
步骤4:【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驾驶证信息、领取详情以及需要缴纳费用信息,如果平台已开通在线支付功能,显示在线支付详情。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不支持在线缴费,显示如下:
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5【完成提交】。如果选择在线支付,提交后自动跳转至支付页面进行网上付款。
步骤5:【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选择在线支付的业务费用支付完成后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不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2)注意事项
1、 办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业务前请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上传体检信息后方能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提交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申请,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hb.122.gov.cn/)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选择机动车】→ 【违法记录确认】→ 【接受处理/缴费】→ 【生成订单】
♦ 注意事项
1)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选择机动车】。
步骤2:【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3:【违法记录确认】
步骤4:【接受处理/缴费】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接受处理后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2)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2025年1月13日
2025年客运班线备案事项变更审定意见(第1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线路名称 | 线路牌号 | 车牌号 | 现班线相关许可情况 | 申请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 | 审定意见 |
1 | 广水市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余店-随州 | S830016 | 鄂S82988 | 线路经营许可期截止时间为2020.7.31 | 线路延续许可期限到2029.1.9 | 同意 |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现向社会公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722-6232737
受理单位:广水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
单位地址:广水市应十大道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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