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产发〔2020〕4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供给侧结构调整和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稻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稻谷补贴调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订单生产和品牌建设3个方面,拟对全市符合条件的60个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加工企业、宣传媒体进行补贴,现将补贴对象和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24日-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6232819
附表1:2020年稻谷补贴调剂资金用于基地建设补贴一览表
附表2:2020年稻谷补贴调剂资金用于订单生产补贴一览表
附表3:2020年稻谷补贴调剂资金用于品牌宣传补贴一览表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